更新时间:2023.02.01
1、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除了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所有普通刑事案件的一审。 2、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
案件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其他法官审理,一般情况是不会是原法官的,因为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存在主观因素的影响,所以自己需要注意具体的情况尽量在法律程序上的得到充分的援助,但是如果自己的案件重审的结果依旧一样,那么自己可能需要接受结果。
审判员。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审判人员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民事案件的,一般是要组成合议庭的,而合议庭是由相应的人员组织的,并且人数要单数。
看什么性质的案件。我国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县区),中级人民法院(市),高级人民法院(省),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四级,实行两审终审,通常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行政案件中,公民对区政府所做的决定不服,到市政府进行复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除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之外,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高级法院、最高法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具体适用什么审理方式,根据适用的程序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普通程序是:法院进行庭前准备工作;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法庭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宣布开庭;宣告案名、案由、审理程序和方式;介绍审判人员;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并征询申请回避意见;宣告庭
民事案件法院审理的程序是:法院进行庭前准备工作;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法官入庭和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法庭核对确认诉讼参加人的身份;宣布开庭;宣告案名、案由、审理程序和方式;介绍审判人员;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并征询申请回避意见;宣告庭审
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审理的程序是: 1、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需要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2、在证据认定方面,如果当事人在发回重审的审理过程中反悔,除当事人提供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的以外,应予以认定。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般由审判员、陪审员审理。通常是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合议庭是三名以上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
我国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同时,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