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个人申请破产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以从不具有还债能力进行分析。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民法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债务人被裁定破产,那么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诉讼继续进行,在诉讼过程中,法院的判决不得与《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冲突。如果是破产程序正在进行,那么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
破产债务人的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手里的时候视为到期,债务人破产的,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
关于你提出的问题请参考下面:×××(名称)会议:×××(债务人名称)因(破产原因),××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破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债务人名称)(重整/和解/)。××人民
新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作了清楚的区分。其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在破产清算一章中的第10
私人企业破产了其债务应当由破产财产处理,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之后,债权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的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该期间为30天-3个月。这个期间从法院公告受理破产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债权应当提交相关的材
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法组织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如下:1,清偿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了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招聘工作人员的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集团的破产申请之后,会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让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可以在该期限内进行申报,为能及时申报的,可以在法院进行最后的财产分配之前进行补充申报。申报完成之后,法院会依据规定按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