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对于租赁合同能否中止,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具有下列条件的,租赁合同可以解除: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损的; 2、擅自转租的; 3、逾期不支付租金的。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是,经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另外如果有发生不可抗力或一方明示违约等违约事由,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属于行政行为无疑,但不属于行政强制,因为拆迁是一个延续的概念。强拆则是行政强制,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条件是: 1、协定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约定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法定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主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房屋时交纳的登记费是: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时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而交的款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是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房屋租赁登记的效力主要为出租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一般情形下,房屋租赁登记并不会对租赁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房屋租赁登记的作用是: 1.承租人可以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2.承租人可以依法享受“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保护; 3.办理房屋出租登记还能够有效的防止在房屋租赁过程中的欺诈行为。
房屋租赁合同退租交付条件是: 1、约定退租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法定退租解除,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违约退租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主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登记是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的程序。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都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但登记备案只能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之后才能进行,也就是说,只有在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才能进行登记备案,而不是先登记
房屋租赁合同并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 (一)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是国内的出租人
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是: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具有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承租人经催告后仍逾期支付租金的;租赁物损毁灭失的。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不符合或未保持合同要求的、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未按约支付租金的、承租人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的、承租人擅自转租转借换租的等。
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