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婚前财产协议只要双方自愿,内容不违法,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对于维护双方今后的婚姻关系的稳定,预防或者减少财产纠纷有着重要意义。当然,如果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其法律效力会更高。
婚前财产不需要公证,双方约定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除外。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
婚前财产公证是否必要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决定。公证只是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进行明确。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一直很好,不会担心离婚问题,那么公证是完全没有必要的。相反,做了财产公证在离婚时会减少很多财产方面的问题。
婚前财产公证不是必须要做的,因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夫妻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婚前存款婚后共同所有的,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不是必须要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如果当事人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可以办理。如果认为无必要的,可以不办理,法律并不强制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后财产的归属问题,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该约定生效时,对双
公证处公证不是必须本人到场,但是对于办理委托、声明、遗嘱、收养、生存等等与人身有关的公证事项必须本人到场,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公证不是必须的。《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可以将房产赠与他人,并签订房产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
涉及房产公证,要在房产所在地办理。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顶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
婚前财产公证有必要。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很有助益。
婚前财产应当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是否公证。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当事人对婚前财产有担心,确保以后不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去登记机构办理公证登记,在领取公证书后,公证书对婚前财产有证明力,在发生纠纷后,公证书可以证明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