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14
司法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等过失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
具备下列要件才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1、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主体要件为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活动; 4、客观要件即行为人在执行生效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或
以下条件可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 1、本罪侵犯了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行为人是司法工
具备下列要件的,可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即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在执行判决、裁定的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的行为。
具备以下要件才会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条件: 一、客体要件: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客观: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司法工作人员。
下列要件可构成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1、侵犯了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行为人
执行裁定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3、主观上行为人是过失的心态; 4、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一般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此罪要达到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标准。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4、本罪在客观上表为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失职,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
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标准: 1、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别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失职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的处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
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影响司法公正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执行失职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构成犯罪。如果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