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8
离婚房产分割具体如下: 1、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
贷款由谁偿还要看这笔欠款的用处。如果贷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俩共同偿还,即使离婚了也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连带责任。如果此笔贷款是用于个人,而非夫妻共同生活,则不属于共同债务,另一方没有义务清偿。这种情况下,可以
离婚时对按揭房可以由以下处理方式: 一、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
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 所以假离婚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其一般指夫妻双方不是真的要离婚,而是出于一定的目的而离婚,这种做法钻了法律
离婚时有房贷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应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由不动
离婚时公司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1、有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其他股东也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对方,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2、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或有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就出资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3、半
离婚时存款的处理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归个人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后男女双方共同建造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该房产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该属于婚前建造房屋的那一方;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分割房屋时,可以根据双方家庭的出资比例由双方分割该房产。
1、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还贷的,应该认定按揭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婚后取得产权证且产权证上载明的权利人仅为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的一方的,应当认定按揭
离婚借款的处理如下: 1、如果该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2、如果借款是一方用于个人不合理开支的,或者可以证明该借款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应当由一方个人偿还,配偶没有义务偿还。
自建房离婚时如何处理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婚后男女双方共同建造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父母在宅基地上建房为子女结婚居住使用的,该房产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该属于婚前建造房屋的那一方; 3、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分割房
一方婚前债务离婚的一般由一方个人偿还,因为一方婚前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依法归个人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偿还。
离婚协议上的欠款一直不给处理方法如下: (1)首先进行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履行; (3)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对方依然不履行裁判文书内容的,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调解无效的哪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