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行政相对人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其违法行为在二年内被行政机关发现或者行政机关接到报案、举报材料;以及依法应受行政处罚,且没有其他免罚情形的。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共计有11个条文: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
行政诉讼法中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耽误起诉期限;公民死亡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终止;或者上述主体被行政机关、其他人控制等。
按照《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撤销或者部分撤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变更等五种判决形式。 判决维持是确认、肯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行政诉讼法规定,判决维持必须是被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有五种。 (一)驳回诉讼请求 适用情形: (1)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 (2)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 (3)被诉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4)被诉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
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所规定的诉讼时效应当中止的情形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不能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当事人被行政机关或者其他人控制;或者其他导致当事人不能向法院起诉的情形。
没收财产的范围包括: 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行政诉讼上诉立案后,一般三个月内会判决。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的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要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而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则由最高院批准延长。
行政赔偿方式: 1.金钱赔偿。金钱赔偿就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金钱赔偿是行政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