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情节加重犯和结果加重犯有三点区别,分别是: 1、构成要件上。情节加重犯除犯罪构成要件四个方面的任一要件内容以外,犯罪主体的身份还有犯罪的手段、时间、地点、以及犯罪目的、动机等都可以作为情节而被加重处罚,因而情节加重犯中的严重情节不带有特定性
情节加重犯和结果加重犯的区别如下: (1)构成要件上。情节加重犯中的严重情节不带有特定性,而结果加重犯中的加重结果带有特定性; (2)罪数上。情节加重犯可能是实质的一罪也可能是法定的一罪,结果加重犯是实质的一罪,对于结果加重犯而言,基本犯罪
构成累犯不是加重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从重处罚。即无论具备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者,还是具备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者,都必须对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即适用较重刑种或较长的刑期。
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不得加重处罚。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确定一个基准刑,在这个基准刑之上再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最终量刑,从重处罚不得超过法定量刑幅度。如故意伤害罪中致使受害人重伤的量刑幅度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基准刑是5年,累犯按10
毒品犯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是指因犯本节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中的任何一种罪,被判处任何一种
具有下列情形应当从重处罚: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2.累犯。 3.武装掩护走私的。 4.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5.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
对强奸罪的犯罪分子量刑应当加重的情节包括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抢劫犯罪有如下法定加重情节: 1、入户抢劫的; 2、抢劫公共交通工具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造成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
结果加重,即犯罪行为出现了一定的犯罪后果就要加重处罚,如抢劫罪致人重伤、死亡和强奸罪致人重伤、死亡。;情节加重,即犯罪行为是在特定的场所进行或者采取特定的手段实施而对其加重处罚,如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二人以上轮奸等。
抗税罪既遂根据犯罪情节处罚量刑。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若犯罪嫌疑人之间有共同犯罪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并不一定会对其加重处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有共同的故意实施的犯罪,量刑是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对于从犯,还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共同抢劫犯罪中属于加重情节的为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