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以下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其他。
以下房产案件能向法院起诉: 1、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买卖等和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出让、转让等及侵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 2、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开发联建、拆迁中的补偿安置、联营、入股、代理等纠纷; 3、与房屋相关联的
符合向法院起诉的房产案件有很多,比如: 一、以房产为标的买房、租赁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 二、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 三、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执照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引起的纠纷; 四、有关私房落实政策的案件。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
相对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区别: 1、概念不同; 2、适用的条件不同; 3、性质不同。相对不起诉的是依照法律规定不能起诉,检察院没有自由裁量权。而酌定不起诉,检察院是可以不起诉,具有自由裁量权。
当发现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时,一般会转化为公诉案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1、如侮辱、诽谤罪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危害到国家利益;或发现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如侵占罪中有虚构事实的行为,涉嫌诈骗罪等不属于自诉的罪名的。
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2、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3、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可以自己提起刑事诉讼的案件有: 一、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及侵占罪; 二、故意伤害案、非法入侵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以及侵犯财产类犯罪
下列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
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有哪些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所规定的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以下案件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