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能向仲裁机构申请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
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委是有权撤销合同的,法定有撤销权的合同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围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显失公平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
撤销仲裁委的仲裁条件如下: 1、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委无权仲裁、仲裁违法、证据伪造或隐瞒等问题; 2、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法律规定仲裁协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所谓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指对符合法定应予撤销情形的仲裁裁决,经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行为。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
仲裁裁决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1、经过公正的合同原则上是不能撤销的,但是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撤销事由的可以撤销。 2、对于赠与合同,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但是任意撤销的行使对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义义务性质的赠与及经过公证的赠与是不得撤销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解除。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
只有在满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对特定的仲裁裁决,申请法院撤销。如没有仲裁管辖权、事实或者法律适用错误、伪造证据、违反法定程序、仲裁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等等,并且申请撤销需要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天内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