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犯罪嫌疑人在检察院认罪认罚仍然还是会被起诉,除非存在法定的不起诉事由。比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自愿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具结书的,对符合刑
1、检察院不受理民事案件。民事案件不服诉讼判决等可向检察机关申诉,通常在法院驳回申诉后,检察机关才受理立案审查。 2、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民事申诉期限超过六个月检察院不受理。
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是因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检察院批捕后不一定会起诉,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
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2、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
检察院以下情况下能够不起诉: 一、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能够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果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本身不构成犯罪而不予起诉的就不会留下案底,但是如果检察机关是因为犯罪嫌疑人为了犯罪事实但由于其他原因而没有提起诉讼的就会留下案底。
需要视情况来看是否会保留案底。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
检察院不批捕不可以公诉,批捕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前提,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可以。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审査后,对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检察机关发现主要犯罪事实失实,或者按照刑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主动撤回起诉,按照不起诉或免予起诉程序办理。
检察院可以对行政案件提起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的,应当提出抗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的案件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