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关于贪污罪与滥用职权罪区别是: 1、在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主观心理状态下,贪污罪是直接故意构成的,滥用职权罪对国有资产造成的损失往往是非直接故意造成的; 2、主观目的上,贪污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滥用职权罪一般不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 3、在客观
滥用职权受贿贪污应数罪并罚。两者属于不同的罪,根据刑法的规定,一人犯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犯贪污罪主要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体要件,但滥用职权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
滥用职权罪的量刑,主要包括两点: 1、一般情况下,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情节属于特别严重,则会判处三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成立滥用职权罪,必须有滥用职权行为,如果行为人是在具体
滥用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的量刑,主要包括两点: 1、一般情况下,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情节属于特别严重,则会判处三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成立滥用职权罪,必须有滥用职权行为,如果行为人是在具体
危害: 1、影响比较恶劣。很多滥用职权案件涉案人员比较多,一人案发,就会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涉案人员的数量之多本身就足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加之涉案人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其影响之恶劣,可以想象。 2、影响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影响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 滥用职权罪的法律特征是: 一、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客观方面是故
滥用职权罪认定有: 1、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3、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行为
滥用职权的特征如下: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