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 一、产权交换式补偿; 二、货币补偿。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税务机关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
一、预售时的差异:首先是预缴(征)计税依据的差异。其次是预缴(征)范围的差异。最后是预缴(征)率的差异。 二、交房时的差异:预缴增值税的房地产应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申报纳税,此时计算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与预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如下: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屋开发建造后出售的; 3、存量房地产买卖; 4、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权属转让; 5、单位之间交换房地产有实物形态收入; 6、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 7、非公益
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额百分之五十的,税率为百分之三十;增值税超过扣除额的百分之五十,不超过扣除额的百分之百的,税率为百分之四十;增值额超过扣除额的百分之百,不超过扣除额的百分之二百的,税率为百分之五十。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符合以下一个条件的,可实行核定征收: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设置而实际上没有设置账簿的; 2、私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3、虽然设置了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以及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
土地增值税税率是: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
级数1,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不超过50%的部分,率税30%,率速算扣除系数0; 级数2,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超过50%至100%的部分,率税40%,率速算扣除系数5%; 级数3,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超过100%至200%的部分,
税务机关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帐簿的;2.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3.虽设置账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4.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
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情形有:建造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转让旧房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合作建房按比例分房自用的;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的;个人互换住房的;开发商房产产权未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