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南京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按照《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赔偿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费用。按照九级工伤鉴定结果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计算赔偿,具体标准由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
计件工受伤属于工伤认定情形的一样享受工伤待遇。以下单位的劳动者经认定为工伤的应当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其他。
工伤证可享受工伤及伤残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或个人支付,有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无保险单位支付,自费药除外; 2、住院伙食补贴:按公务员出差标注待遇计算,也就是30元左右; 3、营养费:需要有医院诊断证明且需要工伤部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1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工伤职工待遇申报需要的资料如下: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二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
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后能享受下列待遇: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或者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死亡待遇则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伤6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工伤伤残赔偿待遇,如果有伤残金补贴的,可以到退休时终止,伤残津贴高于退休养老金的,将差额补足,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
被认定为工伤能享受什么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①享受条件 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
工伤认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核、调查核实、鉴定等,有严格的时限。职工因为工作负伤,经治疗致残,影响其劳动能力的,需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职工享受残疾待遇的重要前提。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有三个条件:一是经过治疗,伤情处于相对
铁路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到的待遇有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项目。
尘肺病工伤保险待遇有工伤医疗待遇以及员工因工伤而支出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一并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尘肺病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后,可以用人单位侵权按照人身损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予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