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这样判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并且后果严重的,
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一般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影响计算机系统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既遂的处罚为:犯此罪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量刑是: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
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要素是: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
一、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三、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
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的安全。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要件。犯罪主体:
法院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裁判为: 1、一般情况下,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存在特别严重后果,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单位构成该罪时,采取双罚制,对单位判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个人犯相应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