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监外执行的刑期是算入执行刑期,但如果并没有符合监外执行要求的罪犯通过贿赂取得了监外执行的条件,那么监外执行的刑期不会算入执行刑期,不符合要求的去监外执行属于逃脱,逃脱是不会属于执行刑期的。
监外执行的刑期是算入执行刑期,但如果并没有符合监外执行要求的罪犯通过贿赂取得了监外执行的条件,那么监外执行的刑期不会算入执行刑期,不符合要求的去监外执行属于逃脱,逃脱是不会属于执行刑期的。
监外执行期满后若是犯罪分子的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监外执行完毕后又犯罪的,如果前罪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还不满五年,且后罪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则不构成累犯。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在监外执行期限,又犯寻衅滋事罪的,撤销监外执行,依据犯罪情节对寻衅滋事罪判刑后,将原刑罚与新刑罚合并执行。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
监外执行期间,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理。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监外执行期间再次犯罪,会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合并计算执行。监外执行期间再次犯罪违反了监外执行的条件。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如果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的,可以继续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
暂予监外执行又犯新罪,先减掉罪犯已执行的刑期,一个是犯罪分子在犯前罪时被羁押的日期,另一个是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后到犯新罪被羁押时止已执行的刑期,然后再并上新罪的刑期,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如果是刑事方面的话,就要看被起诉是新罪还是漏罪了。如果是漏罪,就把漏罪判处的刑罚和原判刑罚数罪并罚,然后减去已执行的刑期。如果是新罪,就把剩余刑期和新罪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但不管是漏罪还是新罪,都应当收监执行,不能继续监外执行。对暂予监外执
监外执行程序: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审查后,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残鉴定。 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监狱长审批。 3、监狱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