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的资料: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主体身份证明;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其他。
提供担保是诉前保全申请人面临的重大的负担和障碍。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在采取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提供的担保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金额。担保数额是确定的,但是如何提供担保,法律没有跟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各地法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一定的相当财产的担保。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促使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对于财产保全担保的形式,现行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并未明确限定为物保或人保。因此,理论上来说各类担保形式都可以。但是,法院对各类担保形式的审查尺度、接受程度却有不同。 1、现金担保 现金担保,是指申请人将一定数额的现金划入法院代管账户或者冻结相
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要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方式可以为申请人交纳保证金、担保单位出具保证书等。申请人交纳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为保全财产的金额;申请冻结银行账户,查封不动产、机动车辆产权或股权的,保证金数额不得低于保全财产金额的70%.除银行、非
可以财产保全的财产是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的不能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外,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均可以保全的。
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是否一定要提供担保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如果是在诉前财产保全情况下,一定要提供担保;如果是在诉中财产保全的情况,并不一定要提供担保。
法院责令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要提供财产担保,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并且向法院提供担保书。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
保全要提供财产线索,否则法院无法保全财产。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要提供担保是为了防止恶意诉讼,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诉中财产保全,可以不交担保费用,诉中财产保全的担保由法院决定,如果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的话,申请人必须提供。如果法院不要求提供的话,不需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