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征收征用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对用益物权人给予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权益: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其他。
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被征收人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3、被征收人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被征收拆迁人,应当获得的补偿,在相关法律中被明确规定为: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
征地时,被征收人的补偿有: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向该所在人支付补偿;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
政府对房屋征收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3、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 法律规定,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依法对所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并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的权利。 2、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
用益物权包括: 1、土地承包经营权;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 4、地役权; 5、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关于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的具体内容,《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作出了规定。具体的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征收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