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7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标准: 1、主体是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主观要件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正常的证券交易市场秩序; 4、客观要件是行为人利用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犯罪主体是知悉内幕信息的人;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4.客观上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主体是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主观要件是直接故意;客体是正常证券交易市场秩序;客观要件是行为人利用未公开有关的期货交易内幕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证券、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犯罪主体是知悉内幕信息的人;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4.客观上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的判刑规则: 1、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的,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1-5倍的罚金; 2、如果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应当判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5倍的罚金。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本罪的主体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
行为人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定刑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 1、一般情况下,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罚金; 2、如果具有特别严重情节,会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同时并处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对其判处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的判刑规则: 1、犯本罪既遂的,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5倍的罚金; 2、如果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应判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5倍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