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8
《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假释的实质条件是: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3、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
假释的法律适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等等。意义:假释减轻了执行机关的压力与负担。
申请假释的条件是: 1、判处有期徒刑的,已经执行判刑期限一半以上的; 2、判处无期徒刑的,已经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且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再犯危险; 3、特殊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核准假释并且不受已服刑期限限制。 但是,下列情况不得申请假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适用条件如下: 1.不是
适用假释实质条件是指被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方面情形。 1、认罪服法; 2、认真遵守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认罪服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
假释一般是针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在执行一段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积极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同时也不再导致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制度。 申请假释的条件有: 1、假释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
申请假释要满足以下条件: 1、法定的对象。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属于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2、法定的实质
假释是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法执行制度,正确的适用有利于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其早日回归社会。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