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一般情况下,工伤赔偿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但也有例外情况: 1、用人单位将自己的经营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承包这些业务的组织和个人招用的员工因工伤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向单位要求工伤赔偿。 2、个人挂靠其他单位进行经营,其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是: 1.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2.非全日
第一,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劳动行为。 第二,当事人适格,即应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一是达到法定的劳动年龄。二是具有相应的劳动能力。)
劳动者如何认定劳动关系:第一,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劳动行为。第二,当事人适格,即应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和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一是达到法定的劳动年龄。二是具有相应的劳动能力。)。所谓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
二者的实际性质不同,前者为劳动关系,后者为劳务关系;前者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隶属性,后者是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具有隶属性;前者劳动者需服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后者提供劳务者不受接受劳务者的人事
劳务关系是不认定工伤的。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之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着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中的当事人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可以依法要求侵权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关系的认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
通过劳动合同能够认定存在着劳动关系。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凭借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以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来认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认定: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认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足以表明其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且客观上此后未向公司提供劳动,公司也未要求其提供劳动,也即双方劳动关系存续的法律基础已不复存在,故应认定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时间为事实上的解除时间。
无劳动合同关系,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仍然能申请工伤认定,但需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