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单独转让。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时,其使用范围内的房屋产权随之转移。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符合当地标准,转让行为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只能继承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并不是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
认定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效力的规定是:受让方、使用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为有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为无效。
转让宅基地后使用权年限是从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到期后自动续期,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国家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使用农村宅地基可以办土地使用证。宅基地办理土地使用证需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递交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
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转让给同村的人的,宅基地的所有人实际上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没有权利对宅基地进行处分。《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农村宅基地可以永久使用。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以及范围严格限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