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再婚时办理登记需要下列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去登记离婚证,需要以下证件: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以合法的婚姻关系
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可以携带全部资料和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需提供的证件和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
结婚要准备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同时需要去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登记结婚需要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且材料齐全,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当场取得结婚证。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
登记结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婚姻状况证明(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
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这些东西:1、已盖专用章的户口本、身份证。身份证或户口簿丢失的,要到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现役军人要军人证件、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2、双方无配偶以及和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3、照片
登记结婚需要准备的有:当事人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等。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三张二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办理结婚证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想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即可。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登记应当携带的证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结婚登记之日便是婚姻关系成立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