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分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均等分配,特殊情况下可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 3、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该不分或少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
第一继承人顺序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比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均等分配,特殊情况下可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 3、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该不分或少分。 一、一般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如下:
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分配方式为:均等继承。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先后顺序,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分先后顺序,是平均分割的,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该均等分配遗产,但是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均等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主张多分遗产。
对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按下列比例分配: 1、其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份额时,一般需要均等分配。在分配遗产时,需要适当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