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一)与本案无牵连;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具体来讲,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
取保候审需要遵守的法定义务和酌定义务包括: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被取保候审的人未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
被取保候审人要遵守下列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
等待审查后,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 (二)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更的,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构报告 (三)传达信息时立即到达事件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
根据法律,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取保候审需要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的批准,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取保候审一般适用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取
可以取保候审。在看守所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案件在如果在侦查阶段,那么就向公安机关申请。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是效率最高的。如果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那么会比侦查阶段更加的困难。第三就是审判阶段。例如证据不足,超期羁押的,都有可能会在这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