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债权能否成为侵权责任的对象.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对他人合法的权益造成侵害的,就属于债权的行为。债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事权利应当受到侵权责任法的保护。
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诉讼主体,应当是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合同,主要条款有: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有: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勘察设计单位在接到发包人的报盘、方案任务书和施工地址报告后,经协商一致,合同自书面合同签订或盖章后生效。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订立,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初步设计、技术
业主举报工程质量问题的方法:首先应向物业公司反应举报,物业公司无法解决可向当时建设局工程处举报。如果是在建工程的质量问题,应先向监理公司或开发商举报,若起不了作用再向当地质量监督站或建设局工程处举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包括: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等。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项目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证范围和期限、相互合作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合同,主要有以下条款:建设项目的名称和地点;施工范围和施工;建设项目的开工、竣工日期和中间交接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期和质量保证条件;建设工程造价;建设工程造价的支付、结算和验收方法;提供建设项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纠纷;工程合同效力纠纷;合同无效结算纠纷;黑白合同纠纷;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纠纷;造价司法鉴定范围纠纷;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的内容: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工程准备条款、工程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疫情对建筑工程造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工期、造价上。建筑工程因为受到疫情影响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允许合理延长合同工期,具体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后重新确定。将防疫期间,施工单位在对应承建项目所产生的防疫成本列为工程造价予以全额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