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施工劳务分包的主体一般包括两方,分别是作为施工劳务的发包方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人、专业工程施工承包人及工程施工分包人,以及作为施工劳务的承包方的具备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人。
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的责任是: 1、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有如下责任: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负有以下责任: 1、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1.是监理单位2.质量控制的原则就是指“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控制的过程中应遵循的五大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坚持以人的建设行为为重,坚持质量以预防为主,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3.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才是监理企业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主体包括两方,即作为施工劳务的发包方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人、专业工程施工承包人及工程施工分包人,以及作为施工劳务的承包方的具备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人。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承包人、第三人为共同被告主张权利,承包人和第三人对工程质量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主体包括两方,即作为施工劳务的发包方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人、专业工程施工承包人及工程施工分包人,以及作为施工劳务的承包方的具备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人。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负有以下责任: 1、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