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拘传的法律条款主要有两条,即第六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九条。拘传是一种强制的措施,是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强制其到指点地点接受讯问。 《刑诉法》第6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
异地刑事拘传的适用条件为: 1、拘传的对象是法律规定或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或者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而作为被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2、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必须经过传票传唤; 3、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刑
公安拘传适用的条件:拘传适用对象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已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通常是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特殊情况下,不经传唤也可以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可以将需要拘传或经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
对拘传原告的条件有以下规定: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拘传适用的条件有:拘传的对象需是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或是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未成年人被告的法定代理人;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必须经过传票传唤;被告或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
拘传的适用条件如下: 1、拘传的对象是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2、被执行人主张无履行能力,但没有举证又没有说明理由,而执行法院查明其真实情况的; 3、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
拘传的适用条件有: 1、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 2、犯罪嫌疑人需要被拘传的。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捺指印。
刑事案件中拘传的条件包括: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地点是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以及拘传的机关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的条件是: 1、犯罪嫌疑人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 2、犯罪嫌疑人需要被拘传的。 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捺指印。
刑事拘传的适用条件是:1.适用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或者根据案件情况需要采取拘传强制措施的。 民事拘传的适用条件: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拘留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民事制裁措施。司法拘留的条件是: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