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如果当事人提出劳动合同的仲裁管辖异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为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机构。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只要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一方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在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内,则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必须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
发生劳动争议的,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下: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
不可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只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劳务纠纷也不属于劳动争议,而是一般的民事合同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不能约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争议纠纷仲裁案件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都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纠纷仲裁的,根据公平公正原则,那么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机构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上述仲裁委员会对其区域内的劳动争议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在发生争议后可以依法及时去提出仲裁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