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1
1.犯罪客体是竞业管理制度和国有公司、企业的利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 3.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包括董事长、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
目前,我国最高法院并没有关于承揽合同的司法解释。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而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定作人所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承揽人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文件;
非法经营罪解释:非法经营罪一般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犯罪:1、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及其他法律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3、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
非法出版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为: 1、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
当事人私放高利贷的行为不成立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将私人放高利贷的行为作为非法经营罪处罚,会导致罪刑不均衡。《刑法》中规定的与放高利贷有关的犯罪只有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转贷罪。
私放高利贷的行为不能成立非法经营罪。私放高利贷属于民间借贷行为,兼具合法和非法部分。纯粹的私放高利贷行为不成立犯罪,私放高利贷的同时并未实施其他致罪行为的应按无罪处理,但为筹集放贷资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可能成立非法吸
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具体如下: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文件;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