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1
放高利贷会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情形有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放高利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放高利贷的实质就是放贷者充当银行的角色,经营银行所从事的借贷业务。
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客体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 2.主体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 3.主观要件。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 4.客观要件。利用职务便
在现行刑法及司法解释对发放高利贷行为定罪量刑依据尚不充足的情况下,刑法应当坚守谦抑性品质,严格依照罪刑法定原则,不宜将此类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对于如何保护合法借贷利息、依法遏制高利贷化倾向,我国既有《民法典》的规定,也有与之相衔接的司
1.犯罪客体是竞业管理制度和国有公司、企业的利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3.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包括董事长、副董
非法营运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因为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1、没有获得许可就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3、没有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
非法营运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因为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 1、没有获得许可就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3、没有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1、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买卖的专卖、专卖货物或者其他货物;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书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文件;3、未跟国家有关部门报备,违法经营证
(一)向特定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发放高利贷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常民间借贷。 当出借人向特定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发放高利贷时,出借人此时虽然获取一定利息回报,但此类借款是在特定对象之间的资金借贷,行为人并不以发放高利贷为业,不涉及不特定社会公众,也没
发放高利贷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犯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7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
目前,我国最高法院并没有关于承揽合同的司法解释。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定作人的要求来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承揽人应妥善保管定作人所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如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