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婚前财产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
婚前个人财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以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共同财产,即
首先,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所买的房屋,汽车,首饰等。婚姻存续期间,其个人财产的权利归属不因夫妻关系而有所改变,除非双方协以对婚前财产有所改变。 其次,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了充
夫妻在婚后获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结婚后所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双方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知识产权所取得的收益;一方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有:双方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明确属于个人的除外,双方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双方实际取得的养老金及破产安置补偿费,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在婚姻存续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
1、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 5、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 6、一方获
婚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二婚婚前财产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特殊约定,一般是归夫妻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夫妻双方之前对财产做了约定的,从其约定;未做约定的,将由法院根据夫妻实际的情况对财产作出判决。
1、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