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借车人致人损害车主不承担责任。在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并且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剩余的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赔偿。
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保证合同就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当债务人当债务人不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
借车人致人损害,车主不承担责任。机动车所有人过错责任原则,即在机动车辆出租、出借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通常只有在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时,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则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责任;如果当事人约定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则债权人既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借车致人损害的,车主一般不承担责任。但车主对致人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车主明知借车的人有醉酒、吸毒、没有驾照等情形依然出借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借条上担保人承担法律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但高利贷的担
借款合同的基本特征是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计划的要求、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保证或担保。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在《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二章。
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在担保有效期内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
借新还旧担保人还是要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如果新债与旧债的担保人不是同一个人,并且担保人不知道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达成了约定的,则担保人不再对新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合同主体,即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的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 2、最高贷款限额、币种、贷款期间和方式。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亦称保证责任期间。即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 4、保证责任范围及保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