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婚前房产在离婚分配时遵循的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平等地分割房产。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女方适当多分,适当给享有子女抚养权一方的照顾。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分割房产时,尽量考虑对房子有实际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
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即由双方协议决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体现民事主体之间的自由意志。 如果双方不能就共同财产分割协商解决的,
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归夫妻共同所有,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
1、军婚是指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由于军人的特殊身份,其婚姻受到了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对军人婚姻实行特殊保护并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 2、主要体现在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择偶必须遵守国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有其他重大过错的。主要是指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并对夫妻感情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如强奸、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等。这是对军人婚姻特殊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以当事人的意愿为先。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可以双方平分,也可以一方少分,甚至可以一方不分,只要能够达成合意,法律均不禁止。但是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一方都可以起
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其进行的是形式上的审查,在未经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认为其当然合法、有效。所以,除了法院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