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债务人转让股权债权人可以撤销。如果债务人是放弃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是撤销权要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
债务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不过被转让的债务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而且转让债务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如果债权人没有及时表示是否同意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如果债权人在转让债权后找不到债务人的,可以通过他人代为送达、邮寄、公告等方式将转让债权的通知送达债务人。只有及时通知了债务人,债权转让行为才对债务人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不用撤诉。对于这种下落不明的,找不到的被告的情况时,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般情况下为3个月,当公告时间一到,无论对方是否真实收到通知,法庭都会默认其已经收到出庭通知。庭审过程中缺席,债权人主张的债权证明真实有效,债权主张合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是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都是无效的。 这是因为,义务的转移关系到新的债务人的履行能力问题,对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存在切实的利害关系。 义务的转移无论全部还是部分,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人不得转移合同义务。
债权不让转让的,当事人可以起诉,按照规定债权人要转让债权的,可以与受让人签订相应的转让协议,然后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撤销,债权人具有撤销权,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转让房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1、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此可以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送达时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