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
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下: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等。 事实劳动关系的判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证据: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可以通过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招聘登记表、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据证明劳动期限。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有: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一、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条、工资银行存折。 二、工作证、工卡。 三、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报名表。 四、住房公积金、社保缴纳登记证明。 五、考勤记录,如考勤表、纸皮打卡记录。 六、证人证言。
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 1、复杂性,事实劳动关系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涉及面广、人数众多; 2、特殊性,事实劳动关系与非法劳动关系有着主体、内容、保护手段等方面的本质区别; 3、合法性,事实劳动关系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属于有效的劳动关系,具有合法
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等。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才能成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证明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以下证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