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 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告人近亲属告诉的案件,按刑法规定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一个类型,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必须是《刑法》分则中法律明确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且只有四个罪名,即侮辱、诽谤罪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这四个。 其中,侮辱、诽谤严重危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不属于
法院告诉才处理,是指刑法规定的某些犯罪案件,必须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告诉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审理。即告诉乃论,不告不理。“告诉”,是指法定的告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报告案情,并请求对侵害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1、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4、侵占案。
自诉案件,基本上就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是除此之外,还包括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对于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之后才会被进行处理的种类有:侮辱、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以及侵占罪。《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
有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提起自诉的主体须是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人。案件应当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范围,受诉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1、侮辱、诽谤案(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必须是《刑法》分则中法律明确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且只有四个罪名,即侮辱、诽谤罪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这四个,其中,侮辱、诽谤严重危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暴力干涉婚姻致人死亡及虐待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6种。分别是: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普通侵占罪。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但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被害人有能力告诉,也未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和侵占案。
侵占罪是属于当事人告诉之后才处理的案件的,在不主动告诉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会对其进行管辖。《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