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户口的户主迁走,迁移后,可以选定家庭成员中的其它人当户主.公民立户应提供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和居住条件的证明,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居)委会证明,到派出所办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户口迁出的程序为:由迁出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且办理准迁证;在向迁入地的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迁入证;由其本人携带迁入证和准迁证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准迁,领取其户口薄。
(1)要迁出户口的一方,带上户口簿和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一张准迁证。 (2)然后去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科,提交准迁证,户籍民警会把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开具一张户口迁移证。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即可。
迁出户口的程序是: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