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经公安机关调解不能解决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规定,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纠纷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的,也是可以直接向人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午上班。对于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可以拨打热线给快速处理服务中心,一般的工作时间是周一至周五的8:30—18: 00,全天都有值班的工作人员,可以协助处理。
交通事故调解的程序的特点为:自愿进行、非诉讼前置程序、交警部门组织进行、自愿履行。赔偿调解不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结案后可再起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双方未调解成的,那么则只能通过诉讼进行解决。一般在调解失败的时候,主持调解的交警部门会告知当事人以诉讼的法式解决赔偿问题,此时受害者一方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程序: 1、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2、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
交通事故中可以参加调解的人员如下: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交警部门主持达成的赔偿协议书,只要是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般应当认定原协议的合法效力。 但如果原协议在签订的时候,确实存在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以及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是可以反悔的。
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为十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调解期限是10天。针对不同的事故情形,损害赔偿调解的起算时间点有所不同: 1、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调解时间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