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离婚后不来探望小孩是不可以终止其探视权的。只有当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在探视孩子的时候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时才可以中止其探视权。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女方一般不可以终止前夫探视。但如果男方存在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女方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主张,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支持。且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一般不可以终止探视小孩,因为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探望子女的权利,直接抚养方有协助的义务。但是如果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止探望。
离婚后,是不可以终止探视小孩的。探视权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
离婚后不来探望小孩,不可以终止其探视权。探视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只有父或者是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中止探望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
离婚后可以终止探望权的情形如下: 1、父母曾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大,手段特别恶劣,无明显悔罪表现,有可能使未成年子女身心受到损害的; 2、对未成年子女有虐待、劫持、胁迫等暴力倾向的,对子女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 3、遗弃、歧视未
离婚后女方不让探视是不可以的,探视权是法律认可的父母离婚后可依法行使的权力,除非是特殊情况,对孩子会造成不利影响才可中止,但也并非就此终止,在影响消失后依然可以使用探视权。
离婚后可以终止探望权的情况有: 1、被探望人死亡; 2、探望权人死亡; 3、被探望人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4、探视一方因为自己的探视而给子女造成严重影响的等情形。
离婚后,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