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不允许在后给付义务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行使不安抗辩权,只能在其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危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
诉讼时效抗辩一般由被告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权是当事人对抗在有效申诉期内没有申诉的债权人的权利。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先诉抗辩权的意思是: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
不安抗辩权成立需要以下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了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转继承人也属于继承人,只要是转继承权人自己的真实意愿,那么自愿就可以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要按照法律规的方式,在遗产处理前书面放弃。
无特殊情况的中标后不可以放弃,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人不可以随意弃标。对自动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应当由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四条,对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阶段进行了规定。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抵销或者部分抵销债权人的相关债权范围,新的债务人行使抗辩权也是一项法定权利。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不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 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 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在主债权人未
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对于抗辩权其实是一种形成权,不会受到诉讼时效限制的影响。抗辩权是指妨碍请求权的行使。诉讼时效是抗辩权的一种,如果超过了诉讼的时效,就不适用诉讼时效。当相对人提出请求权时,可以提出抗辩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
诉讼时效属于抗辩权。一旦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债权人仍然享有提起诉讼并且获得胜诉判决的权利,只是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作为不履行债务的抗辩,则债权人便不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实现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