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1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1、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
传播性疾病罪立案标准: (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是明知的。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特征: 一、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主观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观上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卖淫嫖娼; 侵犯的对象是
不是我想打击你,你已经属于传播性病罪!首先你有以下几点罪行和证据! 1.你和对方在事后才和她说你曾经有过性病,这说明了你和对方隐瞒了你的危害。 2.对方也染上了性疾病,虽然在表面和你不是很像,但是已经
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第1款)是指因知道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性交易与染上性病之间有一个时间过程,因为性交易发生的时间肯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传播性病罪的立案标准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
大家好,我是110咨询网的特约律师张神兵。女性强制猥亵男性是算犯罪的,我国《刑法》当中虽然没有规定女性可以实施强奸罪的,但是我国《刑法》还是有关于女性强制猥亵罪的定罪量刑的规定,其中强制猥亵罪又可以细分为,强制猥亵、侮辱罪和猥亵儿童罪两种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中并没有关于男性强奸男性的具体罪名,强奸罪的对象特质女性,因此,男性强奸男性应该以强制猥亵、侮辱罪论处。 强制猥亵、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一些方法,强制性的猥亵侮辱他人的行为,该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