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监视居住刑诉法中的规定是: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2、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
监视居住刑诉法中的规定是: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2.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
刑诉法监视居住释放的条款主要有《刑事诉讼法》的第79条,其主要内容即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监视居住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2、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
《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有: 1、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 2、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需要,更适合采取监视居住。 3、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5、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为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当事人认为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
刑诉法监视居住释放条款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刑诉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不是什么罪行,规定的是取保候审结束后,被取保候审人领取保证金的情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被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应当遵守的义务规定,在取保候审结束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以拿着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的法律文
我国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是:关于不起诉的规定,其具体内容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是关于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的规定,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予起诉。
监视居住在刑诉法中规定是: 1、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4、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等。
《刑事诉讼法》关于监视居住有如下的规定: 1、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4、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