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可以分为下面三种情况来分割: 1、如果房子属于暂时没有办但是之后能够办房产证的,比如说还没竣工验收的期房,在符合条件以后就能办理房产证的,分割的方法有有下面三种:第一是夫妻双方先行协商,如果对房子的归属已经协商一致了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
婚后房产案如下方式进行分割:如果该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一般房屋归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如果该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房子归一方个人所有。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方式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前房产属于个人不予分配,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夫妻是否离婚,属于双方共同财产,那么被拆迁人就是夫妻两个人,相应的补偿受益人也是夫妻两个人。因此,如果房产被拆迁的,夫妻双方需要对拆迁款进行具体协议约定分割。至于具体分割情况,由双方来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区分责任主体。房屋质量纠纷往往涉及三个主体,即出卖人、物业公司、施工单位。卖房人负责房屋的质量保证;物业公司通常负责小区公共部分的维护管理;施工单位也根据施工合同负责质量保证。他们被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商品房质量不合格,发生倒塌、脱
由重婚引起离婚诉讼的几个问题: 1、重婚引起当事人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重婚属于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3、由重婚引起离婚诉讼的其他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
遗产继承分割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家庭财产共有人并非包括所有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或其他成员。 仅在一起生活或生活一段时间,但对共同财产形成未做过贡献的,不能作为家庭成员的共有人,如未成年人子女等。 同时对家庭财产有过贡献的家庭成员,分割时要考虑贡献大小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对于贡献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婚后因感情不和,经常争吵,答辩人带着女儿一起生活满两年以上。夫妻二人不再共同生活,经济上、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这些事实在被答辩人提交的起诉状和答辩人提交的证据中能予以证实。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规避对方转移财产方法如下: 1、婚前婚后财产公证。财产公证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所有权的确定。对方不可能在离婚前转移公证的财产; 2、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要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期间如何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