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特别防卫,又称为“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正当防卫只能针对实施不法侵害人本身而不能针对无辜的第三人,因为对于不法侵害的发生第三人并无过错,正当防卫必须是合法对不法,而不是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因防卫人的行为所造成第三人损害的,防卫人对此要
特殊正当防卫的注意事项有: 1、特殊正当防卫不适用于非暴力犯罪以及作为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 2、只有当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才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 3、特殊正当防卫必须符合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如防
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以下条件: 1、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 2、特别防卫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既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才成立特别防卫;而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非
关于刑法对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特殊正当防卫的限度,是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限度以内。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特殊正当防卫,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关于限度,防卫行为和侵害行为必须基本适应。对于不法侵害实行正当防卫,如果用轻于或相当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不足以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的,可以采取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 如果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不是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那就是超过了正当防卫的
正当防卫的对象,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如果对第三者实施,属于故意犯罪。 如果针对不法侵犯人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其亲友进行防卫,不仅不能达到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反而可能造成新的不法侵害。
特殊正当防卫与一般正当防卫的区别: 1、含义不同 特别防卫,又称为“特殊正当防卫”、“无过当防卫”、“无限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存在防卫权限过当问题,特殊防伪是无限防卫权不存在过当和过限。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特殊防伪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