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普通程序。1.因为撤销监护权在申请撤销人和原监护人之间必然存在很大争议,这种争议医生解决不了的,可以上诉,而适用特别程序就剥夺了他们的上诉权。2.法律规定变更监护权适用特别程序,并未规定撤销监护权适用特别程序,变更和撤销是不同概念。但是在实
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程序步骤有: 1、申请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2、申请材料,有关单位和人员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据; 3、撤销监护权案件管辖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
人民法院审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在一个月内审理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而一般在我国司法实践当中,适用特别程序的民事诉讼都会使用一审终审制。《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程序未做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第三人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应当提交撤销之诉起诉书。撤销之诉起诉书应当包括: 1、当事人及代理人。第三人为原告。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为被告; 2、申
人民法院审理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在一个月内审理结案。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而一般在我国司法实践当中,适用特别程序的民事诉讼都会使用一审终审制。
一审终审制的适用情形不包括撤销监护权。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撤销监护人程序有: 1、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 2、申请人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 3、法院作出是否准予撤销监护资格的决定。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
法院适用的审理程序如下: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简易程序是指在基层法院审理案件并且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独立的第一审诉的一种程序。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2.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 3.被
根据法律规定,监护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形下可以撤销其监护权: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
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程序步骤有: 1、申请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2、申请材料,有关单位和人员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据; 3、撤销监护权案件管辖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
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程序未做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第三人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应当提交撤销之诉起诉书。撤销之诉起诉书应当包括: 1、当事人及代理人。第三人为原告。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为被告; 2、申
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程序未做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第三人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应当提交撤销之诉起诉书。撤销之诉起诉书应当包括: 1、当事人及代理人。第三人为原告。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为被告; 2、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