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8
当事人要申请劳动仲裁的,需要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的仲裁申请,提交申请书副本和证据材料,并且需要在一年的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如果仲裁机构决定受理的,则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决;不予受理的,则告知申请人。
劳动仲裁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申请书; 二、仲裁受理; 三、开庭审理; 四、仲裁调解; 五、仲裁裁决。《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争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拨打当地12333劳动保障维权热线咨询,或者当地114声讯查询。劳动仲裁部门属于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前的劳动局)管辖。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但是,
如果劳动仲裁作出裁决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15天内未提起诉讼,劳动仲裁裁决书就会生效。这个时候就开始执行,按照裁决结果执行,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持劳动仲裁裁决书、执行申请书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劳动仲裁的流程:申请人在1年仲裁时效期间内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劳动仲裁庭审;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仲裁裁决。
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股东代表诉讼和代位诉讼的区别是: 1、原告主体不同。股东诉讼是原告是股东。股东代位诉讼中,原告是公司。因此,股东代位诉权可以是单独诉讼,股东共同诉讼。 2、侵权客体不同。股东诉讼中,侵害的是股东利益。股东代位诉讼中,侵害的是公司利益。 3、
1、原告主体不同。股东诉讼是原告是股东。股东代位诉讼中,原告是公司。因此,股东代位诉权可以是单独诉讼,股东共同诉讼。 2、侵权客体不同。股东诉讼中,侵害的是股东利益。股东代位诉讼中,侵害的是公司利益。 3、诉讼目的不同。股东诉讼是为保护股东
普通代表人诉讼和特别代表人诉讼如下: 1、诉讼代表人不同。普通代表人诉讼的代表人是投资者,特别代表人诉讼的代表人是投资者保护机构; 2、诉讼加入原则不同。相较普通代表人诉讼的“明示加入”,特别代表人诉讼是“默示加入”,能够扩大投资者保护的范
被辞退,在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一般情况下,异地是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应当向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