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动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生效。动产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除外,合同未经抵押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房地产抵押未登记如果抵押合同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则有效,只是抵押权未生效。 法律规定关于不动产物权变更等情况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规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动产抵押合同未登记有效,但是不动产抵押合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动产抵押的效力】第四百零四条【动产抵押权无追及效力】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就有法律效力。但是对于不动产和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合同当然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是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 1、抵押合同有效。 我国法律对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作出原则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
未办理抵押登记是否影响合同效力:未办理抵押登记是否影响合同效力具体要看该合同是否以办理抵押登记为生效条件。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无效。没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房地产作为抵押财产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但是,以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财产抵押的,在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能够提供权利证书或者补办登记手续的,可以认定抵押
未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合同不因此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动产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未进行抵押登记,不影响动产抵押合同效力,法律也并未强制动产抵押合同必须登记。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合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以下列财产作抵押的,在签订抵押合同后,还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抵押权设立的基本原则是:对于不动产抵押,原则上采登记要件主义,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对于动产等其他财产来说,则采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具体来说,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荒地
反抵押合同未登记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抵押合同的效力与抵押权的设立是分开的,抵押权不影响抵押合同效力。 法定有效条件具体有: 1.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反抵押合同未经登记是否有效,要分别判断。抵押合同的效力与抵押权的设立是分开的,如果反抵押合同不存在法定的无效事由,则反抵押合同有效。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反抵押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