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效力认定为:按照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未依法征用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而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抵押合同无效; 根据规定,依法抵押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未经法定程序不得
未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合同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是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
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有效。抵押主体适格且意思表示真实,标的确定且可能,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抵押合同即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发生法律效力。
未办理抵押登记是否影响合同效力具体要看该合同是否以办理抵押登记为生效条件。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签订抵押合同与办理抵押登记是两个法律事实。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以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为前提;而动产抵押权的设立,自抵押人实际交付抵押物开始设立。
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法律的规定是: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时应当签订抵押合同,合同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抵押权生效。
1.如果是以动产抵押的抵押合同,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有效,但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善意第三人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不可以抵押,根据法律规定以不动产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未经登记,抵押不生效。
如果是以动产抵押的抵押合同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的有效,但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房地产抵押未登记如果抵押合同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则有效,只是抵押权未生效。法律规定关于不动产物权变更等情况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规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合同的效力与抵押权的设立是分开的,要分别判断。如果反抵押合同不存在法定的无效事由,则反抵押合同有效。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反抵押合同的效力。合同当事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合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