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在法院审判阶段公诉转自诉的处理: 1、法院若在审判阶段发现该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由于法院不能违反立案管辖的案件作出裁判,所以应当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 2、若检察院不愿撤回起诉,变通的方法就是,法院应当告知被害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不属于公诉
中级法院一审,能受理刑事自诉案。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包括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1、自诉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半途而废的,视为撤回诉讼;2、自诉人知道有其他共同侵权人,但只对部分侵权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放弃告知的法律后果;自诉人放弃告知,判决公告后
1.有适格的自诉: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3.属于自诉案件范围;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5.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⒈侮辱、诽谤案(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⒉暴力干涉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方法如下:1、分开审理。从法律事实出发,判断涉案牵连的法律事实是否相互独立。如果分属不同的法律事实,那么经济纠纷案件与经济犯罪案件应当分别审理;2、先民后刑或先刑后民。综合民事纠纷审理与刑事案件侦破判断,若审理影响经济犯罪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法院内部的各个庭室中的法官审理。在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分别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此外还有专门法院即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在这其中,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投案自首的量刑规定如下: 1、犯罪以后投案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情况下犯罪以后自首的,无论罪行轻重都可以从轻处罚,但是对于极少数罪行特别严重的,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分子,也可以不从轻处罚; 2、犯罪较轻的,不仅可以从轻处罚,